发布日期:2026-05-02 04:12 点击次数:200
一、申报事项及办理时间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市卫健委)1个工作日
2.《预防接种证》办理(市卫健委)1个工作日
3.对新出生婴儿办理出生登记(市公安局)3个工作日
4.城乡居民(新生儿)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市医保局)1个工作日
5.生育医疗费(含产前检查费)支付(市医保局)出院结算时同步报销
6.生育津贴支付(免申办)
7.社会保障卡申领(市人社局)1个工作日
8.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市卫健委)公众号关注查阅
总体办理时长:5个工作日(不含社保卡制卡和邮寄时间)
二、申报渠道
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办”App、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
展开剩余67%三、申报主体
新生儿父母。
四、申报条件
1.申报标准:河南省内助产机构内出生,符合河南省内落户政策,父母同一民族,婚内出生,父母一方为河南户籍、新生儿随省内一方入户且为家庭户口,12个月以内出生的新生儿。
2.所需材料: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结婚证。系统自动调取: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电子证照及结构化数据(经申请人授权后调取)。
五、申报流程
1.信息填报:产妇分娩后24小时内,由助产机构将分娩信息录入“河南省妇幼健康管理平台”。申请人登录申报渠道进入“新生儿出生”模块,授权调证并填写联办申请表。核对无误后进行电子签名并提交。
2.部门办理。卫健部门:审核材料后签发打印纸质《出生医学证明》及电子证照;助产机构为新生儿办理首剂疫苗接种并录入信息,发放《预防接种证》。公安部门:新生儿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及时查收《河南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申请表》《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或结构化数据)等申请材料,材料审核无误的,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并将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新生儿母亲出院办理住院费用结算时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生育医疗费(含产前检查费),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获取女职工就诊结算信息,同步申请“生育津贴支付”。人社部门:验证新生儿信息后制作社会保障卡,并同步生成电子社保卡。增值服务:在申报页面告知单上展示河南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推送孕期科普、育儿指导等服务内容。
3.申报结果:申请人可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或“豫事办”查询办理进度及结果。申请人(或委托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助产机构领取纸质《出生医学证明》,携带居民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至户籍地派出所打印新生儿户口页;社会保障卡由人社部门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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